美国留学 签证三“C”原则之其他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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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解释的细则

  回答签证官问题时,巧妙加进得到签证的理由。您的出发点和签证官的出发点相反,签证官要调查您的移民倾向,而您是在消除移民倾向,取得签证。不能老是被动地被签证官牵着鼻子走,如有可能,要反守为攻。不要单字单句回答问题, 对签证官可能怀疑的事项要解释出来。例如,有很多人有因公和因私两本护照,如果签证官问你有没有出过国的时候,就要把持两本护照的情况解释出来。

  3、简单化的细则

  在阐述问题时,不要枝枝节节太多,太复杂。重点问题不突出,次要问题一大堆,理不出头绪来。我们有时人为地把简单的事情搞繁杂了。以前认识的一位单位办公室主任,每次签发派车单,思前想后,反复权衡利弊,要费很多脑细胞,唯恐照顾了张三而得罪了李四。而美国人一般没有中国人想的那么多,你去美国目的也要很单纯,不要有太多想法,让人怀疑你赴美国的真实动机。

  4、合理真实性的细则

  合美国移民法和签证原则的条件才是合理化的,才能让签证官相信,这并不是说要大家做假,而是让大家尽量去展示一些符合其原则的合理的条件,如果有容易产生歧义的问题一定要加以解释。

  CCC原则是纯美国式的思维,是已经被证明的可行性原则,是总结了丰富的信息来源和实践得来的。符合美国签证要求的原则,签证官也在自觉和不自觉地按照这方面要求去工作,请您在申请时务必坚持签证CCC原则,它是您取得成功的捷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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