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三“C”之Convincing原则突出优势要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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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Convincing原则

  Convincing 指申述的时候,必须按照美国人的逻辑推理方式,巧妙避开面试的陷阱,说服签证官并使之满意。一切的落脚点就是此项。

  ①挖掘理由,突出优势

  每个人都有符合签证方面的优势和劣势。首先是要找到对签证有力的理由,避开劣势,不要哪壶不开提哪壶;如果不能避开就弱化;甚至有时,劣势可以转化为优势。有的人愁眉苦脸,说没有信心,人家条件那么好的都签不了,自己条件太差,能说服签证官吗?

  不急于了解其条件,请先读下面一个故事:

  在寒冷的冬天,一位商人卖夜壶。他的夜壶又大又丑。有位老人来买,但抱怨夜壶做得太粗。商人说:“老人家,耐用就行,做工不精致才便宜呀。”老人又抱怨太大,商人含蓄地说:“老人家,冬天夜长呀。”老人点头称是。这位商人把夜壶的缺点巧妙地转化成了优点。

  每个申请者都可以挖掘自己的理由,只要不强辞夺理。任何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看你怎么去叙说和把握。换个角度,意思就不一样。举个例子:有位博士申请J1签证,他认为自己在中国有很强的关系纽带。妻子是教师,跟学校签了6年聘任合同,并交纳了几万元保证金得以留京工作,不准自行离职。他问我:是不是出示一下这份合同,告诉签证官妻子有合同,不陪同去美国,所以他将来也要回国。

  签证原则认为:没有任何书面的合同或证明能确保你回国。真正起主导作用是一个人的思想和意愿。思想是一切行为的根源。签证官首先根据的是一个人的意愿和态度来判断回国动向。拿破仑曾说过,积极的态度跟消极的态度使人的成就有天壤之别。如果他的妻子真想去滞留美国,一纸合同和几万元能起多大作用呢?他的妻子愿意从事教育工作,那么,可以这样告诉签证官:我妻子热爱教师工作,并愿同单位签订长期合同,您看,一签就是6年。然后证明自己跟妻子的感情很好,这才能构成回国纽带。

  有时候,有力的证据只要有一点,就非常有分量。有位老人探儿子,签证官考虑后想给拒签,老人只补充了一句话,签证官马上决定给予签证。这位老人说:“我儿媳妇可是美国白人啊。”就这一句话就很有分量。美国人有很强的独立意识,注重个人隐私,崇尚个人自由。儿媳妇不会愿意让老人长住。中美巨大的文化和习俗的差异,将令老人和美国儿媳妇都难以适应对方,尤其是对于这位积俗难改的老人。所以老人绝对不会长住儿子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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