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文明历史(二)

   《美国宪法》的制定和美国的创立在第4章中有详尽阐述。《美国宪法》通过将政府分为三个部门─ 立法(国会)、行政(总统及联邦机构)和司法(联邦法院) ─ 以及包括旨在保障个人自由,称为"权利法案"的10条修正案。基本上缓解了美国人对中央权力过于集中的担忧。但有人仍然对权力的增长感到不安,这体现在美国革命时期两位伟大人物的不同的政治理念中。乔治.华盛顿是独立战争中的军事英雄和首位美国总统,他领导的党主张有一位强有力的总统和一个中央政府。托马斯.杰斐逊是《独立宣言》的主要作者,他领导的党倾向于分给各州更多权力,因为从理论上讲,州政府要更多地向人民负责。 

    1801年,杰斐逊当选为第三任美国总统。尽管他倾向于限制总统的权力,但政治现实却显示出情况正好相反。除其它强有力的行动外,他于1803年从法国手中买下了广阔的路易斯安那地区,几乎使美国的面积扩大了一倍。"路易斯安那购置"使美国增加了两百多万平方公里的领土,将美国的疆界向西一直扩展到科罗拉多的落基山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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