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美国偶像你了解吗?

       “美国偶像”的原型都是英国电视节目《流行偶像》(Pop Idol)。《美国偶像》是福克斯公司在《流行偶像》的基础上加以改编,于2002年推出的真人秀,目标为寻找美国流行音乐天王天后。参赛者首先在指定的城市参加初选,被评判和嘉宾(都是当时流行音乐界的大腕)选中的参赛者可到好莱坞参加下一轮比赛。然后在选出24名选手(12男12女)参加半决赛。半决赛时选手在电视上向全国观众演唱,有观众打电话投票,得票最低者被淘汰。前三周每周淘汰2男2女,其后每周淘汰一人,最后胜出者就是“美国偶像”,奖品是唱片公司的一纸合约。

起源和背景:

  这要从《美国偶像》的鼻祖-《流行偶像》(Pop Idol)介绍起,2001年英国电视台推出了选秀节目《流行偶像》,首届落幕便挖掘出了三名歌坛优质偶像:威尔-扬(Will Young)、葛瑞-盖斯(Gareth Gates)和达拉斯(Darius Danesh),一时间偶像旋风席卷全球。2002年,福克斯电视台独具慧眼以7000多万美元买下节目版权改编成《美国偶像》,并起用《流行偶像》创始人之一的西蒙-考威尔(Simon Cowell)担任广受争议的“毒舌评委”,《美偶》就此一炮而红,连续六年高踞收视率榜首,成为ABC、NBC等其他电视台唯恐避之而不及的收视大鳄,除了CBS电视台还能凭借两部经典罪案剧《海军罪案调查处》(NCIS)和《犯罪心理》(Criminal Minds)与之抗衡外,其他电视台纷纷调整节目时段躲开《美国偶像》的播出时间,《美国偶像》的王者风范就此可见一斑。

  这是一款全民娱乐的电视选秀节目,对参赛者唯一的限制就是年龄(16到24岁,到2006年上限被放宽至28岁)和国籍(美国公民)。比赛是从美国各城市的海选开始,每年的海选都将在全美几座代表性城市展开,参赛者只要带着自选曲目用歌艺打动三名评委就能获得去好莱坞参加复赛的资格,好莱坞一站将会有来自所有海选城市的150到200名选手再进行二次筛选。筛选出的24名复赛胜出者,包括12名男选手12名女选手,从此开始走上舞台通过银屏在全国观众面前同台竞技,他们的去留也不再是由评委说的算,而是由观众通过网络和发送手机短信的形式投票来决定。《美国偶像》开辟了观众参与节目的先河,启动手机短信投票的方式不仅聚集了更多的人气,同时也更加客观的体现出潜在中唱片市场的真实反映,这一做法也为后来的诸多真人秀争相效仿。再后来的连续三周会根据每位参赛者的得票多寡,以24进20、20进16和16进12的进程逐渐淘汰等数额的男女选手,最后剩下的12强(6男6女)再以每周淘汰一名得票最低选手(男女不限)的进度逐周晋级,直至最后一周诞生新一季美国偶像,他或她都将获得与著名唱片公司签约出唱片的机会,参赛者都有机会在音乐道路上小试牛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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