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留学 法学博士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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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Times Higher Education)联合发布世界大学排名

  法学博士(S.J.D,Doctor of Judicial Science)是法律教育体系中的博士学位,现代法学院的博士学位趋向于强调合乎科学的法律研究。强调合乎科学的法律研究。美国大学本科(大学部)不设法律学位,以避免学生知识太狭隘成为法匠,美国法学院也不要求学生入学时需有法律相关的学士学位。法学院、医学院、商学院皆为职业学院,有别于不论实用与否纯粹探求知识的理学院、文学院等院系。

美国有SJD program的法学院并不多,有的一般都是很好的法学院。我们调查了T14以及大家常常会申请的学校(Uni of Washington,Fordham,Boston College,Boston Univ,UIUC,College of William and Marry,Iowa,USC,UCLA,UMN,Emory,IU-Bloomington,GWU,Texas - Austin,Vanderbilt,WUSTL,WCL,WLU,Tulane,Wake Forest,Maryland)括号中大多数学校并没有SJD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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