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你留美认识美国宪法意义

  “对于自由国度的安全必不可少,受到严格管理的民兵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应受到侵犯。”
  ——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
  (牧羊:世界上,谁的权势最大?就国家综合实力来说,恐怕要数美国总统了。但在美国,什么使得总统在其面前都要战战兢兢、小心翼翼且如履薄冰?简单说什么大于天?周末在家恰好看到美国前总统卡特前不久在中国政法大学的讲话,提纲挈领,他在对中美历史的简要回顾中强调了法律和法治对于一国发展之重要性。讲话内容中列举的事例提到了中国人民都熟知的美国前总统尼克松,这位中美外交破冰之旅的关键人物——至少在中国人心中正面印象要大于负面印象,却在水门一案中因为对法律的欺瞒破坏而不得不弃官保命免于牢狱之灾。
  纽约时报热榜第二位的文章便是一篇关于宪法判例引起的关注,从此小事的关注度上便足见美国百姓的法律意识之普及,因为他们清楚,法律、更遑论宪法,关涉到了每位公民的身家性命、是根本利益之所在,别无它法。)
  11月,美国高等法院同意考虑美国哥伦比亚特区的判例,判例推翻了华盛顿严格的枪支管理法令,判此法令违反了宪法第二修正案中关于“持有和携带枪支权利”的条文规定。
  在过去70年中,这是法庭第一次在判案中考虑引用宪法第二修正案。案例的结果很难推翻,主要是由于在这场因一个小标点——逗号引起的争论中,很难知晓律师对于枪支的观点。毫不夸张,是的,就是“一个弯曲的小点”,理查德·穆尔卡斯特在1582年时便用如此的话语来描述逗号。宪法第二修正案的官方版本有三处惹出麻烦的逗号标点:
  A well regulated 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
  对于自由国度的安全必不可少,受到严格管理的民兵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应受到侵犯。
  在宣判地区的枪支禁令无效的决定书上,法官劳伦斯 H·西伯曼引用第二个逗号(即“state”后面的那一个)之前的话语作为证据,证明第二修正案不仅仅保护国家维持其民兵“集体的共同的”权利,并且赋予了每个公民携带枪支的“个人”权利,无论其是否是当地民兵中的一员。
  仅就一个逗号如何有此功效?根据法院的说法,第二个逗号将整段分为两个子句:一个“序言”、一个“真正操作实施的规定”。这样断句,a well-regulated militia仅仅起到了一个起始时清嗓子的预备作用;直到这段话的创制者们开始谈论“the right of the people ... shall not be infringed.”的时候,才开始认真考虑最想表达的规定意思。(也就是说应该这样去理解,整段话的重心在后面,人们持有枪械的权利不受侵犯。)
  巡回法庭的意见仅仅是这场旷日持久关于如何理解逗号断句、如何解读真正涵义的辩论最新版本的发言。在2001年的第五巡回案例中,一组反对枪支的学院理论派向法官顾问提交了他们的意见,概要是说第二修正案中“不同寻常”的逗号使用支持了对集体权利的解读。根据这些说辞,法律创制者对逗号的使用表明他们真正想要表达的意思是“a well-regulated militia ... shall not be infringed”,即“受到严格管理的民兵持有枪支的权利不受侵犯。”
  既然这一判决提交到了最高法庭,支持持有枪支的美国公民权利联盟提出了自己对于句读的解读理解。乔治·马森大学的法学院教授纳尔逊·伦德争辩说,第二个逗号之前的所有话语是一个“完整短语”,因此,没有造成主句中的任何意思的改变。伦德教授说第二修正案“如果在导言被删除的情况下,意思也与其本来的保持完全一致,没有变化。”
  尽管教授的意见将对标点的解读置于这场全国辩论的中心,但其说法还是令人耳目一新。试图理解宪法创制者最本初的意图,比起探寻标点的使用来要更为的明智。在18世纪,标点符号十分普及。逗号与其它标点从种类繁多的符号中慢慢发展而来,用以表明话语中的休止符。几个世纪以来,标点符号就与个人的说话方式一样混乱繁多。
  在法律中这种情况更加严重,按照长久以来英国人的习惯,他们认为标点符号不是法令条例中真正的组成部分(因此,法庭在解读法令的时候不能考虑标点)。这样导致的结果毫不令人感到惊奇,法律制定者对标点符号采取了一种可有可无的态度。因此,整个标点符号的使用解读就要看公证人的判断力了,他们愿意嵌入多种多样的标点符号来显示能耐。
  试图从第二修正案的逗号中释义所面临的另一个问题是,没有人能够确定这一句话假定有多少逗号。在国家档案中保存的版本有三个逗号,但这有可能是一个意外。法律的历史学家注释说一些国家认可两个逗号的版本。而最近的一份法律期刊文章上引用了有四个逗号的版本。
  搞清第二修正案真正意思的最好方式是去掉所有的逗号。没有逗号的干扰,就可以专注于句子的语法结构。伦德教授的说法是正确的,他说a well-regulated militia是“独立的”,只有这样判读其在语法上才不依赖主句存在,而不是在逻辑上与主句不相干。相反,这一独立的子句为主句提供了构成因果关系或承上启下的逻辑联系。
  宪法的制定者们——他们大多数人都是受过古典文化教育的——会将此修辞方式归为拉丁散文中的独立夺格(注:独立夺格(ablative absolute):这是拉丁语中一个极为重要的用法,相当于英语中的独立主格结构。由名词和修饰成分共同构成,都用夺格,作为句子主干的外围成分。常见的结构有N + ADJ、N + N、N + V(现在分词、过去分词),等等。英语中常见的对应结构有with + N + PREP / ADV / V(现在分词、过去分词、不定式)或者N + V(现在分词、过去分词、不定式)。如His factis, Caesar profectus est.(These done, Caesar departed.))。这里举个李子,贺瑞斯对当时的宪法制定者来说并不陌生,摘引自他的文章“凯撒,统治着整个地球,我既不害怕内战也不害怕别暴力屠戮”。在逻辑关系上主句从从句中引出:“因为凯撒统治地球,所以我——凯撒既不害怕内战,也不担心被暴力屠戮。”
  同样的,当法官最终明确了第二修正案,他们就会在表达因果联系的上下文处做个了断:“因为预备役民兵对于一个自由联邦是必不可少的,那么他们持有和携带枪支的权利不应受到侵犯。”换句话说,宪法第二修正案实际上是关于保护民兵的条例,尽管人们的辩论焦点与此相反。
  结论:无论是支持持有枪支的人还是支持控制枪支的人,他们将辩论的聚焦点放在第二修正案的标点符号上,都犯了一个战术性的错误。
  Adam Freedman, the author of “The Party of the First Part: The Curious World of Legalese,” writes the Legal Lingo column for New York Law Journal Magazine.
  补充说明:牧羊在翻译完全文后对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有了一个较为完整的理解认识,所以有必要补充说明,对于美国枪支的滥用,牧羊依然持鲜明的反对立场,但认识问题应该归根溯源,不了解背景的话我们会惊异于这样的说法——持有和携带武器是美国公民不可剥夺的宪法权利!为什么美国先贤们在制定一部国家的根本大法时会将此写入宪法之中?原来,正是对于常备军可能成为压制人民自由和权利工具的警惕,美国建国之初乃至之前都不设常备军,但出于反抗英国殖民统治争取国家独立的考量,反抗英国暴政压迫的重任便落在了持有武器的民众组成的民兵肩上。也正是这些民兵,在华盛顿将军的带领下,经过八年抗战,将英国殖民者驱逐出去,最终建立起一个独立自由的国家。 
关键词: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