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留学移民政策有变动 从严控制是主旋律

  学生对于加拿大留学一直保持着高涨的情绪,因为这里的教育质量较高、费用较低、今后的就业选择较多。在办理留学时,学生对与选择学校、选择专业等问题上关心较多,但是对于其他的一些小注意事项是否也是同样的关注呢?下面就介绍一下关于笔试面谈的一些事项。

  都说留学政策上的一些变动对于加拿大留学申请的成功与否关系很大,确实如此,如果对于这些最新的政策不能及时把握就有可能延误了申请得时机。据加拿大《星岛日报》报道,加拿大联邦公民及移民部宣布大幅收紧入籍规定,自9月3日起,缺席入籍笔试面谈者,如果未能提出一个合理解释,并在30天宽限期内没有回应,将被取消入籍申请,要重新办理。

  关于入籍笔试面谈的问题上,加拿大方面就此出台了严格的规定,加拿大留学生在这些方面要加以重视起来。根据公民及移民部7日颁布的第476-B营运公告(Operational Bulletin 476-B)规定,自9月3日起,入籍笔试面谈只有一次机会,申请人在接获笔试面谈通知后,若未有出席,申请人有60天时间提供缺席的合理可接受理由。如果无反应,当局会寄出最后通知,30天宽限期一过再无响应,“全球案件管理系统”(GCMS)将立即取消申请案。

  入籍笔试面谈的规定是从2012年7月开始开始实施,从那时开始赴加拿大留学生必需接受面试才能去进行下面的步骤。所有被通知前往参加入籍笔试的申请人,在考试后,都要全部留下,排队接受几个窗口的移民一对一面谈。

  此次变动最明显的地方就是关于笔试面谈的次数的变更,由原来的三次改为现在的一次,要求更为的严格。7日公布的第476-B营运公告与去年11月16日公布的第476营运公告比较,合法居住资格问卷提交时间没有更改,但笔试面谈通知宽限,则由原本三次减为只有一次。

  在缺席笔试面谈的理由采纳上也是有一些变动的,之前一些行之有效的理由在奖励或许会失效,准备赴加拿大留学的学生要注意这个方面的内容。公告举例,缺席笔试面谈正当理由可以是申请人必须长时间离开照顾垂死的父母;或申请人染上疾病、意外事故;或申请人等待来自第三方的文件(如搬迁证明);或申请人因家庭成员死亡需离境处理等。但是,申请人出国需等下次入境加拿大的理由则不被接受。

  此次变动的目的在于加快赴加拿大留学申请流程的速度,提高办事的效率。联邦公民及移民部表示,新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减少入籍申请案遭长时间积压,在这些申请案呈交入籍法官前,就把案件取消,加快整体入籍申请案的审批程序。

  去加拿大留学的同学在进行笔试面谈时,需回答14项问题,这也给面谈增加了不少的难度。有移民律师批评,提交合法居住资格问卷将会增加申请人负担,令他们的心理压力加大。

  此项变动对于加拿大留学生办理留学申请的影响程度还是挺大的,最主要的影响为,合法居住资格问卷实际填写的时间被大幅拉长,需追溯到最初抵埠日期,加上需回答14项问题,较申请移民更为麻烦。

  通过上文关于加拿大留学政策上的变动的介绍,学生是否注意到了此次变动最明显的地方在于入籍笔试面谈方面。对于那些正在进行加拿大留学准备工作的学生,要注意到这些方面的内容,并做好相应的准备,以便申请过程能较为顺利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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