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英国留学签证新政策介绍

    所有院校必须由OFSTED或其它类似机构,如QAA、独立学校检察署(ISI)、Bridge学校检察署(BIS)或者学校检察机构(SIS)认证并且必须具有高度信赖的学术机构资格。
 

    学校必须在2012年4月前获得高度信赖的学术机构资格,并且在2012年底前获得相关机构的认证。申请这些资格的截止日期待定。

    在过渡阶段未获得以上资格的学校招生人数将受到限制。
 

    私立院校将可以通过与获得以上资格并愿意直接承担相应学生责任的机构合作招生,包括预科学生。

    入学标准
 

    英语标准

    所有学习6级(本科)及以上阶段课程的学生必须拥有B2英语水平。
 

    所有低于6级课程的学生必须拥有B1英语水平。

    所有学习非大学课程的学生在签证申请时必须出具独立测试机构出具的英语考试成绩并达到签证相关要求;学习本科及以上阶段课程的学生可以由大学评定其英语水平。
 

    大学教务长可以为某些特殊情况的学生单独申请免于以上英语成绩限制。

    英国边境事务管理署有权拒绝不能单独(无翻译)用英语交流的移民者入境。
 

    学生资金证明

    所有申请者必须签署一份声明以确认其拥有赴英学习所需要的资金。不能满足资金要求的学生将因为其欺骗行为遭到拒签。
 

    如果出具银行证明的银行不能为签证处核实其所出具的证明,签证处将对此证明不予承认。可以得到承认的银行名单将另行公布。

    我们将启动一套针对低风险的申请高度信赖机构课程的学生的快速签证措施,例如将仅要求提供CAS和护照信息。这个措施将严格基于学校的签证及移民记录。对于签证处以及申请人而言,这将是一套更有针对性,更加高效的体系。
 

    其它权利

    业余时间工作及实习
 

    在英国大学学习的学生将有权每周业余时间工作20小时以及参加工作实习。工作学习比例不得超过50:50.

    在英国公立学院学习的学生有权每周业余时间工作10小时。
 

    其它院校学生无权在业余时间工作。参加实习的学生工作学习时间比例不得超过33:66.家属只有在英学习时间超过12个月的研究生(NQF7级)及以上课程的学生或者政府资助学生有权邀请家属陪读。陪读家属有权工作。

    课程结束后
 

    学生签证期限

    NQF3至5级课程的学生签证最长时限为3年。6-7级课程为5年。
 

    对于博士学生,以及因职业资格需要学习时间超过5年的学生(如医学及建筑),此规定将有例外。

    院校将监督学生在完成学业后升入更高级别的课程。
 

    学习后工作签证

    现有学习后工作签证类别将于2012年4月后终止。
 

    从英国大学毕业并获得学位或研究生证书的学生将可以转为第二层级(类别)签证。

    签证类别转变人数不设上限。
 

    申请人必须在学生签证有效期内在英国提交新签证类别的申请。

    除居民劳务市场测试外,其它第二层级(类别)的签证要求仍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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