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斯马尼亚奖学金的评估标准

 

  Foundation Studies Program  申请预科课程的申请人须满足:
• 已完成高二学习且平均分80分或已完成高三学习且平均分70;
• 须递交正式的成绩单且提供评分系统,我大学才能据此进行评;
• 上述分值适用于满分为百分制。
  
  Diplomas, Advanced Diplomas and Associate Degrees 申请文凭,高级文凭及副学士的申请人须满足:
• 已完成高三学习且平均分80或已完成高三学习且平均分80;
• 须递交正式的成绩单且提供评分系统,我大学才能据此进行评估;
• 上述分值适用于满分为百分制。
 
  Bachelor Degrees  申请学士学位课程( 医学外科学,药剂学,心理学除外)须满足:
• 已完成高三学习且平均分80或已完成文凭(diploma)学习且平均分80;
• 须递交正式的成绩单且提供评分系统,我大学才能据此进行评估;
• 上述分值适用于满分为百分制。
 


  申请研究生证书 Graduate Certificates, 研究生文凭Graduate Diplomas,授课类硕士课程 by coursework Masters  须满足:
 
• 获得等同于澳洲学士学位的学位且授予学位大学为中国211或985院校且平均分70分;
• 获得等同于澳洲学士学位的学位但授予学位大学为非中国211或985院校但平均分达到80分;
• 无学士学位的申请人申请就读塔斯马尼亚大学 专业会计硕士学位课程即Master of Professional Accounting (Specialisation) 须达到平均分80分;
• *上述中国大学,学位学历,211及985院校的认定等依据 NOOSR Guide for China;
• TISS 塔斯马尼亚国际奖学金的评估不适用于研究类硕士或博士课程申请;
 
凡申请入读塔斯马尼亚大学2012年学位课程的申请人如符合上述获得塔斯马尼亚国际奖学金的新评估标准,可联系IDP项目办公室上海办公室 021-63907000.

关键词: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