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3月新政正式实施

从2012年3月24日起,澳大利亚签证改革第二阶段正式实施。具体细则如下: 

  • 学生签证评审简洁快捷
     

自3月24日起,574类签证,即就读研究类硕士课程和博士课程的学生签证风险评估等级从二类降至一类; 

本科和授课类硕士COE学生递交签证的话将采用“简化签证处理-- Streamlined Visa Processing(SVP)”的评审方式。这意味着只要在递交申请时,申请人已经获得与移民局指定的参与SVP的大学院校的COE,此申请将被视为一类风险评估等级标准进行评审。

需要注意的是,如是澳洲留学申请人只获得了语言课程或其他预备课程的COE和参与SVP的大学院校的offer(即办理短期签证) 或是只获得了以下课程的COE:Associate Degree 副学位、Graduate Diploma 研究生文凭、Graduate Certificate 研究生证书、Diploma and Advanced Diploma 文凭和高级文凭,不能以SVP方式进行签证评审,仍须按传统的留学签证申请方式。

  • 对去澳洲留学就读高中课程的学生,放宽了语言方面的要求 

自3月24日起,针对赴澳就读高中课程的申请人,取消了在英语方面的要求,申请人需要按照所就读学校的要求搭配语言课程,无需再提供雅思豁免信。此外,入读高中主课课程前,对语言课程的学习长度也由不得超过30周延至长为50周。 

  • 澳洲留学生签证不会再被自动取消 

自3月24日起,移民局废除了因学生出勤率不足、学习成绩差、打工超时而强制取消签证的规定。移民局就这些问题,给予了学生更公平、更公正和更人性化的政策。 

  • 为监护人签证的持有者提供了更好的学习机会 

自3月24日起,新的监护人签证的持有者不仅可以参加不超过三个月的全日制课程学习,还可以不受任何限制的参加非全日制英语课程的学习,但要求每周不超过20小时。 

  • 澳洲留学生签证可以在开学前4个月就下签 

自3月24日起,学生签证可以在开学前4个月就获得签证。但请注意,在学生或陪读人抵澳后,在课程开始前是不得打工的。 

  • 澳洲留学生打工时限更加灵活 

自3月26日起,具有工作权利的学生签证持有人,其打工的时间由每周不得超过20个小时变更为每两周不得超过40小时。对于就读研究类硕士和博士学位的学生而言,一旦课程开始,他们每周的工作时间是不受限制的。此条新政对现已持有此类签证的学生同样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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